文章摘抄自微信公众号:标签印刷技术

2027年1月1日起,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境保护税试点正式实施。
一、先抓重点、分步扩围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项多,涉及的工艺环节也多,排放量计算较为复杂。为平稳推进试点工作,结合不同行业企业排放规模、环保监管要求、征管条件等情况,将分两步推开试点,先在以上八个行业开展试点。
据介绍,这八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工业源总排量的70%以上。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将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评估试点效果,适时在其他行业全面推开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将环境保护税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直接挂钩,“多排多缴、少排少缴”,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让绿色生产真正成为企业的“加分项”与“硬优势”,引导企业实施源头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收集治理,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深度治理。
二、税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办法》明确,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整体综合治理的要求,并考虑技术必要性和经济可行性,不区分单项物质,将挥发性有机物整体作为一类大气污染物征税。对于已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具有毒性或恶臭的苯、甲苯、甲醛等18种挥发性有机物,仍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作为单项物质征税,其排放量在整体计算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应税排放量时予以扣除。
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特点和治理要求,《办法》在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内,将挥发性有机物的税额幅度确定为每污染当量8~12元,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为更加全面准确计算排放量,《办法》采用列明排放源项清单的方式,对不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项规定了不同的计算方法。比如:对设备动静密封点排放源项采用监测法、产排污系数法计算;对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排放源项采用物料衡算法计算;对其他排放源项采用产排污系数法计算。试点将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全部纳入征税范围,有利于全方位推动纳税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还将明确具体计算方法,对排放源项逐一规定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排放量计算方法,并分级分类给出各类设施的废气收集、去除效率,支撑挥发性有机物高效精准核算,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管能力。
三、绩效分级成减税抓手
为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环保绩效水平,本次试点配套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依托大气环境绩效分级体系实施精准减税。《办法》明确,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定的国家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A级和B级的纳税人,分别减按应纳税额的50%和75%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
据了解,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是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引导企业精准治污而建立的分级管理制度,基于国家设定的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指标,对企业的装备工艺、污染治理、无组织排放管控、环境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进行分级评价,其中A级指所有指标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B级指相关指标达到行业良好水平。
四、标签行业发展启示
《办法》的试点落地,其实也不能算是行业的负担,而是变向淘汰粗放生产、建立差异化竞争力的分水岭。具体来看:
1.绿色环保工艺迎来政策红利。税收“多排多缴” 机制将直接改变企业工艺选型逻辑,形成清晰的工艺替代趋势:“大批量 UV 柔印+小批量数字印刷”双线工艺布局,将成行业主流。
2.订单分层愈加明显,低端产能加速出清。税收成本差异直接分化两类企业,市场资源、优质订单向绿色合规头部企业集中,减税红利 + 高端订单溢价将形成双重壁垒,助其持续抢占优质客户资源。
3.管理结构持续深化,精细化管控成标配。环保投入已从 “可选投入” 变为 “生存刚需”。 打通采购、生产、财务、仓储全链条,落地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从运营端降低 VOCs 排放量,同步配套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核算排放量将成转型标配。
总而言之,与其被动缴税不如主动减排,从源头耗材替代、车间密闭管控到末端高效治理实现全链条绿色升级,这样不仅能大幅削减环保税支出,更能契合下游品牌客户绿色供应链采购要求,在行业内卷中走出长期盈利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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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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